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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绥滨县盛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上网电价的批复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绥滨县盛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上网电价的批复
(黑价格字〔2008〕11号 二00八年一月七日)


绥滨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调整绥滨县盛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机组上网电价的请示》(绥政呈[2007]47号)收悉。随着你县供热面积的不断扩大,绥滨县盛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有两台3MW供热机组已不能满足城市供热需要,省发改委、省经委分别批复了该企业进行供热机组扩建,新增一台3MW供热机组,已于2007年2月并网发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06]1231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对你公司三台供热机组上网电价统一确定为每千瓦时0.3396元。此价格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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