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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泰宁县石塘寨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泰宁县石塘寨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闽价服〔2008〕275号)


三明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定泰宁县石塘寨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明价[2008]81号)收悉。鉴于泰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对石塘寨景区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景区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开发了百态岩、百鸟鸣、百年寺等景观,具备了游览条件。根据成本监审和《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规定》(闽价服[2006]432号)精神,经研究,同意核定石塘寨景区门票价格为15元/人.次。

  石塘寨景区门票价格核定后景区应加强管理,进一步改善旅游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并应在景区售票处醒目位置公布门票价格,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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