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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五)加强舆论宣传和公众监督

  各县(市)、区要根据阶段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宣传计划,责成专门部门组织实施。要向社会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违法企业名单、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访工作,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群众广泛参与。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

  各县(市)、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各县(市)、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和实施方案在7月30日前报送郑州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7月-10月)

  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县级以上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重点流域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分别于8月15日、9月15日、10月15日前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郑州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

  郑州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县(市)、区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三)总结阶段(11月)

  各县(市)、区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撰写2008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11月15日前报送郑州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

  五、本方案执行至2008年12月31日。

  附件

郑州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穆为民 郑州市副市长

  副组长:陈 新 郑州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炳辰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于 雷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传美 郑州市监察局副局长

      杨照建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关福昌 郑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 笠 郑州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赵然华 郑州市司法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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