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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重拳出击,严厉惩处。专项治理期间,要对违法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行为严厉打击,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对违法生产经营的,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下称《特别规定》),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查封、扣押有关产品、违法生产使用的原辅料及工具设备,查封有关生产经营场所。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生产企业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批发企业违法经营的,以及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违法生产经营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特别规定》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生产企业违法生产销售的,以及药品零售企业违法经营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特别规定》予以处罚,撤消相应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反兴奋剂的工作部署,宣传反兴奋剂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有关部门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等形式,鼓励社会各界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线索,营造全社会参与、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

  根据职责分工,各部门要成立兴奋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协调专项治理相关工作。同时每月20日向协调工作组办公室汇总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进度、报送专项治理信息。2008年8月25日前,将本部门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协调工作组办公室。

  协调工作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完善兴奋剂管理长效机制的建议,报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协调工作组成员及联系电话:

  三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陈百川  13807526660

  三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邢维位  13876661236

  三亚市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 刘利元  13118916069

  三亚市卫生局        汤铁楼  13876200991

  三亚海关          吴清穗  13807537439

  三亚工商行政管理局     云 俨  1363753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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