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统筹安排、协调发展原则。坚持将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将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将村镇规划建设与农村人居安全环境建设结合起来。
二、主要任务
全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自2006年开始,到2020年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06-2007年)为组织准备阶段;第二阶段(2008-2010年)为示范工程实施阶段;第三阶段(2011-2018年)为全面实施阶段;第四阶段(2019-2020年)为总体评价全面验收阶段。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扎实开展农村民居基础资料调查与抗震性能评价工作。
2008年上半年,力争完成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农村民居基本情况调查。各地要在全面掌握已有的房屋调查统计、人口普查、历史震害等资料的基础上,以行政村为单位,调查收集有关资料信息,通过填写调查登记表、入户调查等方式,对每一个行政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分布特点、农村民居建造年代、建筑面积、建筑材料、主要结构类型及主体造价等情况进行普查,采用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办公室统一提供的管理软件,建立以县级基础资料数据库为基础的全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基础资料数据库体系。要对相关数据、资料进行科学综合分析,综合评价农村民居抗震能力,为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提供基础依据。
(二)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列为村镇规划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地震、建设部门要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选址、平震结合的要求,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作为村镇建设规划修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村镇道路布局、房屋间距等要符合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与疏散的要求。在村镇规划实施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农村抗震防灾措施的落实。指导农民在建房时综合考虑地形地貌和地下地理因素,对抗震不利地段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采取有效避让措施。
(三)做好农村民居抗震技术指导与服务。
1、编制农村民居设计和施工图集。各级地震、建设部门要根据不同地区农村民居的结构形式、建筑材料和建房风俗习惯等,组织专家编制农居建设设计和施工方案,经过专家评选审查,选择优秀方案汇编成集,无偿提供给农民选择使用。编制农村民居建设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注重采用新的抗震技术与结构、节能技术和新型建筑材料,要研究开发适合不同地区特点的抗震技术措施,做到既能节约建设投资,又能提高抗震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