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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焦政〔200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强化监督检查,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了安全事故,确保了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弘扬先进,促进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在200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也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努力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焦作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
  2.焦作市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八年三月五日

  附件1
焦作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

  一、先进县(市)区(9个)
  沁阳市人民政府
  孟州市人民政府
  温县人民政府
  解放区人民政府
  中站区人民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武陟县人民政府
  修武县人民政府
  博爱县人民政府
  二、先进安委会成员单位(16个)
  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公安局
  焦作市安监局
  焦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焦作市建委
  焦作市交通局
  焦作市教育局
  焦作市旅游局
  焦作市广电局
  焦作市质监局
  焦作市公安消防支队
  焦作市气象局
  焦作市供销社
  焦作市商务局
  焦作市卫生局
  焦作日报社
  三、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先进单位(20个)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州分公司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焦作电厂
  焦作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焦作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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