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金昌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金昌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08〕50号)精神,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切实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于5月初至8月初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一、督查的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推动县(区)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基础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全面整治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的内容
此次督查专项行动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综合督查的主要内容
县(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08〕43号)的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等。
(二)专项督查的主要内容
1、共同内容
(1)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行业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
(2)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制定和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