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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5)市指挥部密切监视预报台风影响区域内中型水库的运行情况,必要时对有关中型水库实施防洪调度。
  (6)必要时,组织有关部门分头深入防御台风的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相关地区、相关部门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
  (7)必要时,市委办、市府办发出防台风紧急通知。
  (8)电视台、广播电台用指定(新闻类节目为主的)频道、主要频道,及时滚动播报台风警报、市指挥部作出的部署、防台风知识等。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视情况向全市移动电话用户发送防台风信息公益短信。
  (9)全市各类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驻明部队迅速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接到市指挥部通知后,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各级、各部门准备好抢险物资器材。
  (10)市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防台风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传达市指挥部的部署和上级领导指示。加强值班,领导带班。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组织人员深入基层、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基层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市指挥部。
  4.3.4 Ⅰ级响应:市气象局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计台风在我省登陆后将穿过我市,给我市带来强风暴雨。
  (1)市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部署全市防台风工作。主持召开防汛、水利、气象、水文、国土资源等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市指挥部召集成员单位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发出防御台风紧急通知。
  (2)市气象局每隔1小时作出台风和降雨区域、降雨量预测预报,市水文局及时作出洪水预测预报,并及时向市防办等部门报告。
  (3)市防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水情、工情,收集相关部门和相关区域防抗台风落实情况。
  (4)预报台风影响区域或预报日降雨量超过100毫米的县(市、区)政府应认真抓好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易滑坡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并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妥善安置转移的群众,保证其基本生活。
  (5)市指挥部做好预报台风影响地区的中型水库防洪调度工作,根据暴雨洪水发展趋势,实施防洪响应工作。
  (6)市国土资源局指导相关地区对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7)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市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作出以下应急措施:
  ①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旅游景点等适时关闭;
  ②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适时停课;
  ③高速公路适时关闭;
  ④对部分地区适时实行交通和电力管制;
  ⑤报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适时取消室外大型活动。
  (8)必要时,市指挥部可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动员全市人民投入到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中。
  (9)必要时,除防台风应急单位外,实行停止上班、停市等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必要时,可紧急征用、调用防抗台风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
  (10)电视台、广播电台指定(新闻类节目为主的)频道、主要频道,及时滚动播报台风紧急警报、市指挥部作出的部署、防台风知识等。根据台风发展趋势,电视台重点报道防抗台风工作动态。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向全市移动电话用户发送防台风短信。
  (11)驻明部队抢险救灾队伍按市指挥部的命令,赶赴灾区,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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