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豫交路运〔2007〕28号)


各省辖市交通局,巩义、固始、邓州、永城、项城五县(市)交通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确保公路、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排除险情,保障公路畅通,组织调配公路、水路运输力量,确保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及时处置,提高交通系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省厅制定了《河南省公路、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八月八日

河南省公路、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为确保公路、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排除险情,保障公路畅通,组织调配公路水路运输力量,确保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及时处置,建立统一、高效、规范的公路、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防备体系,全面提高交通系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部《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3.1 雨、雪、雾恶劣天气、水毁、山体滑坡、道路塌方等原因引发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出现交通中断或较长时间阻塞,需及时疏通;公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复、抢修、加固,以确保运输畅通的应急行动。
  3.2 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需要交通主管部门组织调配公路、水路运输力量,以保证人员、物资运输的应急行动。
  4、工作原则
  4.1 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2 预防为主。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做好应对公路、水路交通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重点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
  4.3 分级负责。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充分与属地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在依靠专业救助力量的同时,充分利用属地应急资源,发挥各相关部门、人民军队、武警和社会公众在应急处置中的重要支持作用。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