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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应急预案》的通知

  地(市)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和厅直属各单位在组建应急指挥机构和现场执行机构宣传小组时,则至少有一名熟悉应急专业知识和技能人员,两名长期从事本单位或本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具备正常使用声像设备制作新闻消息报道和宣传策划、新闻报道综合分析能力的业务骨干。
  宣传小组的新闻宣传人员必须具备三项基本素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能力素质。新闻宣传人员也必须具有敏锐的政治意识、坚定的政治立场、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必须具有较深厚的文字功底,掌握新闻采访、编辑、播发的流程;必须具备较强的信息处理能力、公关能力及交流、沟通、协调能力。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工作
  应急处置结束后,宣传小组可根据需要,保留部分工作人员负责善后工作中的有关新闻发布工作。
  (二)总结评估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宣传小组应在第一时间内对事件应急处置中境内外新闻媒体的报道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与评估。并作为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结的组成部分,上报下达,长期存档。同时,总结分析事件处置过程中新闻发布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对有关宣传预案和具体工作程序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奖励处罚
  对在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甚至违反纪律,导致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被动,并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领导者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常态下,省交通厅主管部门、地市交通主要部门要建立宣传工作信息网络体系,并将交通宣传人员和媒体记者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等资料常备在案并及时更新。应急状态下,应急指挥机构、新闻宣传小组相互之间以及与参与突发事件报道的主流媒体记者要保持信息畅通,确保应急期间新闻宣传工作有效运行。
  (二)经费与人员保障
  各级交通部门和厅直属各单位要为新闻发布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担负应急处置工作职责的有关单位,要成立新闻发布和对外报道工作机构,并保持人员相对固定。
  八、宣传与培训
  (一)公众信息交流。做好相关应急法律法规以及预防、避险、避灾、防病、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
  (二)举办培训班。各级交通部门和厅直属各单位要根据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专题培训班,并利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的具体案例,对有关领导干部、新闻工作人员及有关媒体记者进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中新闻发布、新闻采写以及音像录制的能力。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新上岗人员的必修课程进行专门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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