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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加强信息产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加强信息产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信息产业局、厅直各单位:

  3月6日下午14.00时,省政府组织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2008年3月5日7.50时辽源市东辽县金安煤矿由于严重违规操作发生重大火灾,造成17人遇难的重大责任事故情况,传达了省领导对这起事故处理的批示意见和对全省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为落实会议精神,结合我省信息产业行业特点和实际,特对加强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要认真汲取“3.05”事故教训,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电子信息产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明确各级岗位安全工作职责、拟定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细化事故处理程序和相关预案,将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到位,从制度上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锅炉、库房等重点场所要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中要以特种设备、关键设备、安全隐患部位、易燃易爆气体和化学品库等为重点,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指导企业对事故易发部位和隐患的电力设施和动力设备、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贮存的操作车间、运输设备和建筑施工工地等场所进行重点改造和管理,确保各种设备的良好运行。做好春季防火工作,为企业的发展创造安全的生产环境。

  三、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和教育。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创造安全生产环境,使全行业职工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对生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职工安全素质,使企业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与企业发展、效益的辩证关系,坚决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建立安全文明的生产秩序。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月”活动,不断提高行业职工的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

吉林省信息产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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