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能扶沟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的函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豫发改价管函〔2008〕164号)
周口市物价局,省电力公司:
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根据《
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规定,现将国能扶沟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生物质能发电关于上网电价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国能扶沟生物发电1×12MW生物质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标准按每千瓦时0.586元执行,其中补贴电价每千瓦时0.25元。
二、以上电价标准自该机组投产运行之日起执行,运行15年后,补贴电价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