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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人民政府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和农村泥草房改造的立项、规划、计划、投融资、施工组织、检查验收、回迁安置等;党政一把手全权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改造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与各地政府签订责任状,并纳入对各地政府绩效目标考核。
  市和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八、组织实施
  (一)快速审批
  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实施联合办公、实行“一站式”、“一条龙”集约化审批服务。相关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
  (二)调查摸底
  各城市政府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每片棚户区逐户进行排查,摸清计划改造棚户区内居民的住房面积、户型、人口、生活状况、安置方式等方面的情况,一户一档,汇编成册。
  (三)编制计划
  各地依据城市住房发展规划、棚户区改造方案及资金筹集情况,按照五年完成改造任务的要求,准确测算,及时编制下达五年实施规划和年度改造建设计划,于5月下旬报市推进办备案,市推进办于6月底报省推进办。同时,切实保障棚户区改造用地供应,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
  (四)依法组织拆迁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拆迁法规政策,阳光操作,和谐拆迁。采取科学的工作方法和措施,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和社区组织作用,做好群众工作,坚决杜绝违法违规拆迁。
  (五)建立月报制度
  各地要明确专人按月向市推进办上报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工程安全质量情况、引发信访及处置情况、地方匹配资金落实情况、落实土地供应情况、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情况和落实贷款情况等,确保上报内容真实。
  (六)加强建设监管
  市推进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地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改造资金的筹集和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地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验收检查,对未完成目标的将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要依法组织开发、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招投标;按照住宅设计规划要求,严格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强化监管,安全施工,确保房屋建设质量。
  (七)强化物业管理
  新建回迁小区要实行物业管理,为保证物业管理正常运行,可适当建设经营性用房,其经营收益可作为补充小区管理、房屋维修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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