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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人民政府农村泥草房改造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基本原则
  1.农民为主,政府组织,政策支持,社会参与的原则;
  2.尊重民意,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的原则;
  3.统一规划,明确重点,分布实施的原则;
  4.整合资源,合力推进,社会参与,各界扶持的原则。
  三、工作任务和目标
  力争在8年的时间内,全市改造农村现有泥草房的85%,即全市改造建设农村泥草房7.8万户,其中爱辉区3,000户、北安市24,000户、嫩江县19,000户、孙吴县5,000户、逊克县5,000户、五大连池市22,000户,全市每年平均改造建设9,800户;改造建设的农房中70%以上为节能省地环保型住房;90%的农房达到人均26平方米的小康住房指标。
  2008年,全市共改造农村泥草房1万户,分别为爱辉区1000户、北安市1500户、嫩江县2500户、孙吴县1500户、逊克县1700户、五大连池市1800户。各地要重点改造建设省级示范村和省级试点村,示范村和试点村要在今年年底全部完成泥草房改造,其它建设内容要按照省级示范村、试点村建设标准的时间要求达标。我市省级示范村1个,为逊克县逊河镇逊河村;省级试点村7个,分别为五大连池市龙镇开发村、北安市赵光镇北乐村、嫩江县伊拉哈镇新化村、孙吴县西兴乡西兴村、爱辉区西峰山乡新建村、爱辉镇腰屯村、二站乡二站村。
  在重点改造省级示范村、试点村建设基础上,为扎实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建设工作,2008年黑河市政府又确定了7个市级重点扶持、改造的试点村,分别为北安市城郊乡建民村、五大连池市龙镇发展村、嫩江县前进镇东升村、孙吴县辰清镇辰清村、逊克县车陆乡卫东村、爱辉区四嘉子乡小乌斯力村、五大连池管委会青泉村。市级试点村建设内容也要按照省级试点村建设标准进行达标。
  四、扶持政策
  (一)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泥草房改造与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2008年,黑河市级财政拟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农村建房补贴和奖励。各地也应建立农房建设补贴机制,每年安排一定的农房专项补贴资金,用于农房补贴和试点村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拓宽农房改造建设融资渠道。涉农银行和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农房改造建设,制定具体的贷款政策和办法,开通农房贷款渠道,适度降低农房贷款利息。各地可以对贷款建房农民予以贴息。
  (三)2008年,黑河市政府拟从土地出让金、城市维护建设税、基础设施配套费中拿出600万元专项用于市级试点村农民建房补贴。各地也要从土地出让金、城市维护建设税、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各拿出10%,专项用于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补助,明年将这部分专项补助资金列入各地财政预算,按照分类补助的原则,用于农村特困户、贫困户、一般户的建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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