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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农村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感染性疾病防控的紧急通知


  各级疾控机构要坚持每日审核和分析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情况,高度关注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密切监视疫情变化。同时,疾控机构要实行工作重心下移、监测关口前移,开展主动监测预警工作。经常派出人员深入乡村,主动搜索病例,指导防控措施落实。一旦发现手足口病疫情苗头,要及时报告,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果断采取措施,严格控制,防止疫情出现暴发流行。

  三、完善方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各级卫生部门要及时收集有关信息,依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下发的有关手足口病预防控制的工作要求,及时更新,编制完善本地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尤其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都要制定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感染性疾病防控预案,明确责任及处置措施。同时,要提前做好各项技术、物资和人力储备,注意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要做到一旦发生暴发疫情,能够及时掌握,迅速报告,及早进行干预,果断处置,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将疫情控制在最小的范围,遏制疫情扩散。

  四、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进行手足口病防控技术的强化培训,要注重培训效果,确保培训质量,要达到提高认识、提高能力的目的。特别是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在近期组织一次针对乡镇卫生院长及村卫生室技术骨干的临床及防控技术的培训;各乡镇卫生院要通过例会等形式组织辖区内村卫生室人员认真学习卫生部《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08年版)》。通过培训使乡村医疗机构卫生人员及时了解该病的流行趋势和发病情况,提高诊断和识别能力。

  五、加强救治,减少死亡病例发生

  对农村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切实提高警惕。一是各县(市、区)要确定一所综合救治能力强的医院作为手足口病(EV71感染)救治定点医院,成立由儿科、呼吸科、心内科、神经内科、感染科和ICU等专业医生组成的专家指导组,相关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儿科和ICU的医疗设备和技术力量补充,做好救治准备工作。二是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发现的可疑病例要及时派专人送到上级医疗机构确诊。各乡、村医疗机构因技术和设备条件有限,对重型患者,应及时转往定点医院救治,严禁截流重症患者。三是要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做好诊疗场所消毒和患者隔离治疗等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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