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及各成员单位联络工作;提出联席会议议程,组织会务,编写会议纪要;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开展关心帮助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手拉手”、“结对子”活动,把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考核范围,作为党员承诺、设岗定责的重要内容和基层党组织帮助流动党员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措施。
市妇联负责全市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的组织、协调、服务和推进工作,构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教育监护网络,逐步建立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长效机制。完善和发展各级留守流动儿童家长学校,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服务机构的作用,切实维护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合法权益。
市教育局负责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教育工作,结合贯彻实施《
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保障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义务教育发展规划,会同市财政局将农民工子女教育经费及“两免一补”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在农民工输出地,重点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在农民工输入地,会同市发改委和相关部门改善办学条件,重点做好进城后的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户籍管理和打击违法犯罪工作,建立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完善农民工及其配偶、子女进城落户政策。加大综合整治力度,积极预防和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市民政局负责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社会救助工作,重点就开展贫困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救助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农村贫困留守流动儿童享受应有的社会救助。配合有关部门依托社区建立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托管中心,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
市卫生局负责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医疗保健工作,努力改善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健康状况,为留守儿童提供成长发育监测、营养指导、计划免疫、儿童常见病诊疗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把进城农民工子女预防保健纳入当地免疫规划,提高疫苗接种率。以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契机,保障农村留守流动儿童享有基本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