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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平安奥运,旅游陕西”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平安奥运,旅游陕西”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
(宝政办发〔2008〕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今年8月,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以下简称奥运会)将在北京等地举办。7月上旬,奥运火炬将在我省四个城市传递。奥运会期间,将有大量游客来陕观光旅游。省政府为此提出了“平安奥运,旅游陕西”的工作目标,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围绕北京奥运会和我省的火炬传递以及游客来陕旅游等活动,认真做好各项涉奥安全保障工作,努力为本届奥运会的成功举行和我省旅游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安排意见,现就我市奥运会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现“平安奥运,旅游陕西”目标的重要意义
  实现“平安奥运,旅游陕西”目标,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大政治责任,是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力建设的直接检验。奥运会期间,预计来陕观光旅游的境外人员超过20万,安全保障任务十分繁重。宝鸡市作为陕西省第二大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同样担负着十分艰巨的任务。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奥运会期间来我市旅游观光游客安全保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从历届奥运会的规律来看,要把安全放在首位,没有安全保障,就没有奥运会的成功,没有安全保障,就没有国家形象”的指示精神,把来我市游客的安全保障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保奥运会期间我市在安全保障方面不出大事、少出小事。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依法管理、热情服务”的理念,高度重视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制订周密细致的安全保障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和漏洞,确保万无一失。万一发生问题时,要及时妥善处置,决不能授人以柄。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奥运会为契机,全面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力争让来宝游客乘兴而来,满意而归,对宝鸡留下良好印象。
  二、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平安奥运,旅游陕西”这一重要目标,不断增强做好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进一步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以及司法调解工作机制,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的规律特点,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的手段,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善于发现矛盾、积极化解矛盾,不断拓宽基层社情民意诉求表达渠道,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尽力把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要大力加强防范控制工作,着力解决社会治安的难点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减少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活动,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的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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