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意见的通知

  (五)加大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餐饮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管理登记制度,采取具体措施将具备加工条件的餐饮单位纳入宴席管理范围。百人以上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90%以上。
  (六)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80%以上,相对集中的农贸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要达到90%以上。
  (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应急联运网络畅通并覆盖全县所有的行政村(社区),具备处置食品安全性事故隐患及重大等级食品安全事故能力。
  (八)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取得明显实效。公众对食品安全知晓率和满意率要高于全市(示范乡镇要高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年度总体平均水平以上。
  (九)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初级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信用体系建设有明显的成效。其中,参加信用体系的行业不低于5个;参与的企业数量要达到本级企业数的90%以上,且相关配套建设完善。
  三、创建工作具体措施
  (一)大力提高农村“三网”建设质量。各县(市、区)要注重完善基层一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队伍建设,切实抓好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行政村食品药品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统一管理,上下联动,组织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监管队伍,夯实基层的食品安全组织基础。层层落实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建立全面的、延伸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将“千镇连锁超市”和“万村放心店”的建设有机结合,继续大力培育面向农村市场的流通龙头企业,扩大和提高村级便利店的覆盖面和规范化水平,有效解决农村便利店食品的统一配送问题,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激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
  (二)推进农业规范化、规模化、标准化建设。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培育农资龙头企业,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优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组织农民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生态型水产养殖标准塘的建设。推广普及先进适用的农业生产技术,引导农民科学种植养殖。基本实现农副产品规范化、规模化生产。加强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实施品牌战略,加快农产品质量认证步伐,逐步推行良好农业规范(GA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原产地认证等标准化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