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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聊政办发〔2008〕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出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市政府确定在全市分批推行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行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重要意义
  聊城是农业大市,农产品出口占农村经济较大比例。近年来,随着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的农产品出口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增加了农民收入,提升了农产品的产值,促进了农业的快速发展。但由于当前出口农产品技术壁垒日趋严格,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欧盟新食品卫生法规等,都对我市农产品出口带来不利影响。在全市范围内分批推行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是转变农产品出口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是确保农产品安全、突破贸易壁垒的有效途径,是外经贸服务三农、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有益尝试。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加强领导,协调联动,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努力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重大突破,为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模式
  实施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就是从源头控制和基础工作抓起,从出口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入手,通过强化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管理,推行标准化生产,实施全过程监控,在选定的区域逐步建成符合国际质量标准要求的出口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从根本上确保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
  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建设采取“政府推动、行业指导、龙头带动、部门联动、全民行动”的模式实施。
  政府推动,就是政府负总责,发挥政府的统筹协调、行政推动作用,制定实施规划,加强政策扶持,搞好协调组织,实施联合执法和监管。
  行业指导,就是依托检验检疫、外贸、农业、畜牧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研究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推进区域化管理深入开展。
  龙头带动,就是以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组织为支撑,出口农产品龙头企业建立自己的生产基地并规范管理,扩大基地规模,提高基地管理水平,拓展国际国内市场,示范带动区域化管理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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