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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商务局贯彻落实<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商务局贯彻落实<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筑商字〔2008〕20号)


各区、市、县商务局(发改局、经贸局),相关商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和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8年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抓好我市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市商务局制定了《贵阳市商务局贯彻落实<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贵阳市商务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贵阳市商务局贯彻落实《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和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8年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抓好我市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于我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出发点,统筹安排,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环保意识,倡导市民科学、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确保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市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逐步形成节约资源、环保消费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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