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林东救护队应准备足够氧气呼吸器,矿灯、矿帽、瓦检器等必备安全设备,并做好维护保养,保持良好状态。
6.4 其他急需物资有调配由现场救援指挥组决定,相关部门、单位及其他煤矿企业应全力支持和配合。
6.5 事故报告电话
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值班电话:7989237、7989387、7989019、7987378、7989147、13985434870
6.6 事故救援联络电话
消防:119 公安:110 医疗救护:120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6891374、6891343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6891149、6891485
市政府:7989002、7989003
市安委办:7989139
7 培训与演练
为使事故发生后能迅速和有条不紊地及时抢险、救治伤员,正确指挥抢险,减轻事故危害后果,提高救援人员的应急救援技能和应急反应综合素质,应对与本《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培训和对本《预案》进行演练。
7.1 培训:每年进行一次培训。通过培训,使事故涉及到的人员都能了解发生事故时,应该做什么,能够做什么,如何去做以及如何配合各应急部门及人员的工作等。
7.2 演习: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演习,使《预案》中涉及的有关人员熟知《预案》,保证发生事故时能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地协调行动。通过演习,发现本《预案》的不足和缺陷,并在实践中加以补充和改进;检测培训效果、测试设备以及保证所制定的应急预案和响应程序的有效性。使应急队员熟悉应急操作和应急行动程序,职责明确。
7.3 培训和演习方案及费用预算由市安监局制定,按程序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8 奖惩
8.1 表彰奖励
对在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的、抢排险事故或者抢救人员有功使企业和职工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明显的、有其他特殊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