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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


  36.加强安全工作,维护校园稳定。加强隐患检查、安全排查,做好奥运期间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以狠抓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切入点,加大校园安全工作的督查力度。强化安全防范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推进落实高校治安技防系统建设第二年达标计划任务,完成中小学幼儿园治安技防设施完善工程、中小学校安全风险勘查三年行动计划,以及中央综治办、教育部部署的“学校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等工作。

  37.加强高校招生管理和帮困助学、毕业就业等工作。总结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经验,进一步调研并规范和完善依法自主招生工作。建设本市高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工作平台,认真做好本市新生学籍资格复查、注册、审核工作,逐步实现学籍学历、资助帮困、毕业就业一体化信息管理。加强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指导、管理和服务,筹备2009年度上海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研究促进上海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形成有利于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有效机制和良好氛围。

  38.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规范公共场所英文使用工作,奥运会召开之前,邀请市领导对奥运场馆等处的英文使用整改情况进行专项复查。开展第十一届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完成教育部在上海筹备召开的全国经典诗文“中秋歌会”活动。开展首批语言文字规范化“合格街区”和“示范街区”评建工作。重点开展大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完成对14所试点高校三年级共54880名学生的普通话测试。继续推进汉字应用水平测试试点,年内组织完成对12000人次的试点测试。

  39.继续做好抗震救灾援建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署,切实做好抗震救灾的相关援建工作,重点做好对口支援都江堰市灾后学校恢复重建工作。

  40.继续深入规范教育收费,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开展并落实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重点评”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2008年规范教育收费的工作意见,开展教育收费项目清理和教育收费情况联合检查,认真做好以教育收费为重点的民主评议教育行风工作,严肃查纠违规收费问题。认真开展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对高校加强财务、基建、采购、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等方面的监管,提出新的措施,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大力推进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和高等学校校务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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