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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
(沪教委办〔2008〕53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市教委各直属单位:

  现将《2008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高校、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落实,更好地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本市各级各类教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附件:2008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08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

  2008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要继续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市委九次会议和九届四次会议的有关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围绕改革开放30周年,弘扬抗震救灾精神,采取切实措施,抓好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继续着力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着力加强教育内涵建设,着力体现教育公平和民生改善,加快推进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进程,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坚持立德树人,深化德育工作内涵

  1.加强德育规划和研究工作。制定上海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年)、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年规划(2008-2010年)及上海市学校创新人才培养行动指南等文件。推进德育研究工作,召开2008年度德育决策咨询课题开题会。筹建上海学生德育中心。

  2.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做好2008年上海市未成年人暑期工作,开展抗震救灾、“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向世界展示中国”、“向世界展示上海”等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开展上海市第五个“民族精神月”活动。

  3.加强高校德育工作。深入开展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宣传活动,结合改革开放30周年,广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发挥“博雅讲堂”的宣讲平台作用,不断提升大学生人文素养。筹建上海大学生科技创新协会。健全心理健康教育体制机制,探索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工作。

  4.提高教师和德育工作者的育德能力。继续开展提升中小学教师人文素养活动。强化培训者培训,举办上海市中小学教师师德与育德能力培训第二期培训者培训班。召开上海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推进会暨上海德育论坛,组织新任辅导员岗前培训和专题培训。完成教育部委托的全国高校辅导员培训教材编写工作。制订辅导员高级研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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