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如皋市部分镇行政区划的通知
(通政发〔2008〕47号)
如皋市人民政府:
接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如皋市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8〕34号)。现通知如下:
同意将如皋市九华镇长江村委会划给长江镇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九华镇行政区域面积71.35平方公里,人口6.77万人,下辖5个居委会(九华居、郭李居、郑甸居、营防居、四圩居)、14个村委会(二甲村、洋港村、赵园村、马桥村、龙舌村、杨码村、郭洋村、小马桥村、姜园村、云屏村、丝渔村、耿扇村、营西村、如海村);长江镇行政区域面积66.87平方公里,人口6.65万人,下辖12个居委会(二案居、永平居、三洞口居、永建居、永平闸居、平南居、头案居、中心沙居、海坝居、二百亩居、知青居、长青居)、6个村委会(蒲港村、永丰村、永福村、五零村、镇龙村、长江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