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纠正评比达标表彰、节庆活动过多过滥问题。
1.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巩固2007年清理规范工作成果,配合组织、宣传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系统对所属单位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着力解决过多过滥问题,实现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及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并制定长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要求,严格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节庆活动,坚决纠正滥用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
(五)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
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要求,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机关效能建设的考核体系。继续发挥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行风热线”以及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要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办事公开的重点,加大办事公开力度,整合便民服务设施,创新便民服务举措。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管理严格统一的原则,推进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各级行政机关、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在对掌握的信息进行逐项清理审核的基础上,抓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尽快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机制,落实有关配套措施,确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5月1日起顺利施行。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高窗口功能。从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事的特点出发,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一审一核制、一票收费制、首席代表制等深受群众欢迎的审批方式。对招商引资中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根据办事人申请提供全程代理服务。
(六)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遏制一些行业和领域商业贿赂滋长蔓延的势头。
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大对自查自纠的监督检查和对各类违规问题的整改,坚决纠正各类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既要严厉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不断强化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实行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并将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