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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08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08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铜政办〔2008〕41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08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订本级本部门本单位2008年纠风工作计划,特别是各专项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和部门,要尽快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及时上报至市政府纠风办。

  特此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七日

2008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2008年全市纠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按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市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以人为本、纠建并举、统筹推进,着力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下功夫,为加快实现崛起、构建和谐铜陵提供有力保证。

  一、主要任务

  (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价格监管政策的落实。

  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对影响居民和群众生活的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适时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进行必要的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和省、市价格监管政策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等行为。

  (二)突出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的监管。

  1.强化对社保基金的监管。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使用,加强基金征缴和对财政专户的监督,完善政策制度,实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行为。加快建立和完善基金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

  2.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运作、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行为。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做到公平合理,为解决城镇职工住房问题发挥更大作用。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管理,规范运作,改进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方便群众提取使用,切实维护广大职工依法享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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