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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2008年新农村建设十项重点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市各相关部门、县区政府要把做好“十项重点工程”作为今年我市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来抓,纳入年度考核目标,进一步加强领导。要创新工作思路,拓展工作内容,强化政策措施,真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全力抓,上下联动,部门互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乡(镇、办)、村及项目实施单位要真正做到目标任务明确、实施计划具体、保障措施完善、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完成2008年新农村建设工作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多方筹资,加大投入

  坚持以政府以奖代补为引导、以发动农民自愿投资投劳为支撑、以吸引社会资金为补充的原则,大力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各级各部门要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大局出发,坚决克服“依赖”思想,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和工程项目,广泛吸引社会、企业等资金,切实保障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资金投入。

  2008年,市财政对新农村建设十项重点工程计划安排补助资金1600万元。同时,县、区财政要按1:1比例给予资金配套。

  (三)典型示范,辐射带动

  在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同时,坚持典型引路,突出特色,集中力量,打造亮点,辐射周边;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认真抓好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十项重点工程”试点示范。县(区)、各乡(镇、办)、村要积极依托省新农村建设“千村百镇示范工程”,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合理确定试点项目,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务求我市新农村建设“十项重点工程”取得实效。

  (四)试点申报,检查验收

  1.试点申报

  市新农村建设“十项重点工程”的试点申报工作坚持政策公开、程序透明、自愿申报、择优扶持的原则,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办)推荐,由县(区)新农办会同相关部门初审汇总报市新农办,市新农办会同相关部门复审择优拟定试点名单,提请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今年全市新农村建设“十项重点工程”试点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08年6月30日。(菜篮子基地建设工程由市菜办牵头,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提升工程由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会同相关单位提出初审名单,报市领导小组审定)

  2.检查验收

  各牵头责任单位务必强化过程控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重点督促项目实施进度、资金落实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工作落实到位、项目实施到位,卓有成效地完成我市新农村建设“十项重点工程”任务。市、县(区)新农办要会同各牵头部门制定考核验收办法,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实地考核验收,严把考核验收关,将考核验收结果作为财政补助资金发放的重要依据,凡考核验收合格的试点单位,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将及时一次性给予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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