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依法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5.提高城市依法管理水平。认真总结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三年以来的经验,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整合管理资源,促进城市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执法。强化对道路交通、市政设施、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特种设备等领域安全监管和安全隐患排查,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和消防事故发生。加强消防、防疫设施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城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政府应对复杂局面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立环境保洁长效机制,抓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健全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和机制,筹建市食品安全动态实时监控中心,规划建设广州食品物流配送基地,建立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加强市场监管,及时发布信息,确保“菜篮子”产品价格稳定。(市法制办等有相关行政管理职能的各委、办、局等负责)
16.推进“平安广州”建设。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重点整治“六乱”现象,巩固和深化“创卫”工作成效。全面加强社会治安控制,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各项专项行为,重点打击“两抢一盗”、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毒品等犯罪团伙。重点整治交通秩序,大力查处非法泥头车、无牌套牌车等对交通治安构成重大威胁的车辆,遏制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重点查处流浪乞讨人员违法行为,加大救助管理力度,及时打击利用未成年人、残疾人乞讨牟利的违法犯罪活动。推进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完善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重点,着力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加强外国人管理服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和社会康复人员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加强网络虚拟社会管理。积极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办、市文明办、市信息办等负责)
17.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以贯彻实施《
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
仲裁法》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执法活动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引导和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严肃查处“不签定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违反工资支付管理规定、违反未成年人保护规定”行为,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城区免费义务教育。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贯彻落实教育收费检查制度。严格药品出厂价格初审和监测制度,规范药品价格管理和医疗机构收费“看病贵”问题。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认真执行《
物权法》,依法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国土房管局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