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确保教育、卫生、就业、社保、住房、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民生投入,继续支持“四个破解”、“四个加强”各项政策的落实,着力缓解物价上涨给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积极推进科学、文化、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促进构建社会和谐。
(三)继续保障财政支农投入,积极推进老区山区小康建设工程和移民造福工程,加快旧村改造新村建设步伐,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大转岗转业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四)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统筹运用和分配各种资源,既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又合理控制政府债务规模,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五)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口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重大决策,积极落实对口支援建设资金。
(六)大力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按照《关于压缩行政事业经费开支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市委办〔2008〕49号)的要求,继续压缩公用经费,精简各类会议,严格公车购置和出国出境,暂停审批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楼项目,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和其他一般性支出。
四、切实做好2009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
(一)加强预算编制的领导和组织。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明确内部职责分工,切实履行预算工作的主体责任。要结合2009年工作计划,合理统筹安排预算,做到有保有压,确保重点,控制一般。各单位预算草案在正式上报之前,必须经单位集体研究通过。
(二)强化项目预算的评审论证工作。各部门要逐步树立政府支出的成本效益观念,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精心选择支出项目,提前做好项目预算的立项、评审等前期准备工作,较大支出项目应按规定开展事前绩效评审。
(三)强化预算约束管理。各单位要逐步建立滚动项目库,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在上报部门预算时,应将70%的归口管理发展经费落实到具体项目,其余待安排资金应在上半年落实到具体项目。要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和支出项目调整,对预算执行中新增的临时性支出,除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项目外,原则上应由各单位在年初预算调剂解决。
(四)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从资产配置、使用到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制度,进一步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效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