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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的决定

  按照财政补助与农户自筹相结合的办法,新建沼气池6万口,完成节柴改灶4.2万个。对河口、麻栗坡等县境内的国界河段进行综合整治。切实推进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完成森林防火通道和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进一步完善边境县(市)、乡(镇)、村三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基础设施和植物防疫体系,有效提高防疫能力。
  四、实施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有关州市县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各级“兴边富民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一步完善科学合理、运转顺畅、高效廉洁的管理机制。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建立完善抓落实的责任制,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搞好统筹规划,突出工作重点。省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兴边富民规划,抓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同国家有关部门的汇报沟通,力争多列入国家专项规划和项目计划。所有项目要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各部门、各单位的年度计划要按照“优先安排、重点倾斜、整合资源、资金不乱、渠道不变、各尽其责”的原则,与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行动计划相衔接,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夯实发展基础,加快发展步伐。
  (三)增加资金投入,提高使用效益。进一步整合现有渠道资金,调整结构,增加对边境地区的投入比重,资金投入以国家和省级为主,州(市)适当配套,公益项目及贫困县零配套。加大对边境县(市)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积极开辟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加快拨付进度,提高使用效益。
  (四)实施对口帮扶,提升帮扶效果。继续推行大型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共同帮扶1个边境县(市)的对口帮扶制度,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新格局。以“兴边富民工程”为载体,以市场化为导向、各方共赢为目的,加强帮扶单位之间、帮扶单位与边境县(市)之间的沟通协调,编制帮扶计划,明确帮扶目标、任务和措施。充分发挥各方优势,积极探索扶贫开发与市场开拓相结合,集招商引资、基地建设、产业化经营为一体的新型帮扶模式,加快管理、技术、资金、人才等要素向边境地区聚集,促进边境地区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兴边富民工程”的重大意义,深入宣传实施“兴边富民工程”给边境地区各族群众带来的实惠,深入宣传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形成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浓厚氛围,大力营造和谐宽松的发展环境,倡导诚信善良的朴实民风,建立办事高效廉洁的服务机制,使广大群众坚定发展理念,增强发展信心,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加强考核和监督检查,严格奖惩,切实加强对落实中央和我省各项政策情况的监督,对各类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进行认真检查,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确保“兴边富民工程”各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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