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未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继续教育的。
6、未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的;
7、存在其他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对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所在企业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两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所在工程项目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2、有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记录的;
3、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类安全检查中,发现其所在的企业或工程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被处罚或通报批评的;
4、未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继续教育的;
5、未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的;
6、存在其他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直接延期的条件和范围
对于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无上述行为,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并持有《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证书》,可申请直接延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予延期:
1、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延期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依法不予延期的其他情况。
二、申请延期需提交的材料:
(一)《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附件材料,具体包括:
1、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任职文件;
2、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
3、最高学历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
5、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证明书;
6、业绩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两种形式,电子文档需登陆“河北建设网”在线填写,纸质材料须由电子文档打印生成。电子文档包括申请表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中文档材料直接采用Word文档格式,证、照材料经拍照或扫描形成电子图片文件,图片文件不能大于200K,内容须清晰可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