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厅关于“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厅关于“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鲁办发[2008]4号)


各市人民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厅关于“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3月11日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厅关于
“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组织开展“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省第九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把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与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培养和造就优秀青年人才相结合,完善政策,健全机制,营造环境,为加快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总体目标。按照“由点到面、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分步实施,先搞试点,再全面推开,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全省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
  二、  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市、县(市、区)要把“一村(社区)
  一名大学生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政策措施。
  (二)认真组织好招聘工作。各地应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秀、有一定社会实践能力的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要优先招聘家庭困难、本地生源和高学历毕业生。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就地、就近的原则,并注意考虑村(社区)的意见,严格把关、规范程序,真正把优秀的高校毕业生选拔出来。经济欠发达地区要积极鼓励和吸引本地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回生源地工作,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招聘工作一般由县(市、区)统一组织,也可由设区的市统一组织。具体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和招聘办法,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