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新产业化经营体系上实现新突破。引导和鼓励金融、保险、,科技等市场主体参与产业化经营,特别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各类服务组织,引导农民、合作组织以土地经营权、产品、资金、劳动力等要素参股龙头企业,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完善“公司+合作组织+农户”、“农户+合作组织+公司”等一体化组织形式,进一步密切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连结机制,形成以产权为纽带、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
--在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上实现新突破。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大市场、大流通。培育一批大型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改造提升一批专业批发市场,建设一批农产品物流中心,在大宗农产品主产区规划建设一批面向国内外的批发交易中心,积极争取设立期货市场。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直供直销、网上交易,逐步建立联通全省、辐射全国的农产品连锁配送体系和电子商务网络。全面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参与国际分工,进一步扩大我省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份额。
--在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上实现新突破。以供销社、信用社、专业合作社和邮政物流“四大载体”建设为重点,引导科技、信息、咨询、商贸、文化等各类服务组织和企业向农村延伸,构建多形式、多层次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积极探索集体土地股份合作、农村社区股份合作,解决分户经营与统一市场的对接问题。以供销合作社和邮政物流为载体,加快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构建跨区域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以信用合作社为载体,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机制创新。引导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到农村发展业务,培育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综合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金融以及其他金融组织的作用。
三、强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的措施
(一)实施“515工程”,推进产业集聚和企业集群发展。用5年时间,投入财政与信贷资金100亿元,重点支持500家龙头企业发展,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加强科研攻关与技术创新,改善与提高资本有机构成,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与品牌,增强龙头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与辐射带动能力。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龙头企业,以资本运营和优势品牌为纽带,盘活资本存量,整合资源要素,推进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与合作,推进上下游产品加工的联合与合作,培育大型企业集团,打造龙头企业“联合舰队”。引导龙头介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财务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加快龙头企业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向杜会发行债券。龙头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与农民结成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让农民更多地分享产业化经营成果。健全国家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动态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