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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6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2007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6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2007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
(大劳发[2007]96号)


市直各委、办、局,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06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7]41号)的规定及大连市统计局、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06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现将2006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2007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通知如下:

  一、2006年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4200元,月平均工资为2017元。

  二、2006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3503元,月平均工资为1959元;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8509元,月平均工资为2376元。

  三、2007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年记账利率为2.52%。即2001年6月30日前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按2.52%计算年息。

  附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表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表

2007年度缴费月份

2001年6月30日前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记账利率

1

0.0021

2

0.0042

3

0.0063

4

0.0084

5

0.0105

6

0.0126

7

0.0147

8

0.0168

9

0.0189

10

0.0210

11

0.0231

12

0.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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