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6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2007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
(大劳发[2007]96号)
市直各委、办、局,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06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7]41号)的规定及大连市统计局、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06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现将2006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2007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通知如下:
一、2006年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4200元,月平均工资为2017元。
二、2006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3503元,月平均工资为1959元;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8509元,月平均工资为2376元。
三、2007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年记账利率为2.52%。即2001年6月30日前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按2.52%计算年息。
附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表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表
2007年度缴费月份
| 2001年6月30日前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记账利率
|
1
| 0.0021
|
2
| 0.0042
|
3
| 0.0063
|
4
| 0.0084
|
5
| 0.0105
|
6
| 0.0126
|
7
| 0.0147
|
8
| 0.0168
|
9
| 0.0189
|
10
| 0.0210
|
11
| 0.0231
|
12
| 0.02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