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市能投集团公司、南川区2个区县和企业完成了瓦斯抽采和利用进度目标。
(二)綦江县完成了瓦斯抽采进度指标。
(三)万盛区、石柱县、合川区、北碚区、渝北区等5个区县(自治县)没有完成抽采进度目标,其中石柱县、北碚区、渝北区等3个区县(自治县)瓦斯抽采实际完成量和进度指标差距还很大。
(三)巫溪县瓦斯抽采和利用量为零。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总体看,今年上半年全市煤矿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有大幅度下降,死亡人数大幅增加,上半年死亡人数超进度指标超进度指标3人,尤其较大瓦斯事故频发,全市煤矿瓦斯事故总体形势依然严峻。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完成情况因区县煤矿瓦斯抽采量增长不大,上半年基本完成了全市煤矿瓦斯的抽采利用指标。为此,将下半年煤矿瓦斯防治和瓦斯抽采利用的工作强调如下:
(一)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做好全年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重庆市能投集团公司要学习领会国务院安委会在沈阳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防治现场会议精神,按照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8〕104号)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着力建设“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防治工作体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把瓦斯防治的各项工作做好,努力完成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目标。
(二)强化煤矿企业现场监管,有效遏制煤矿瓦斯事故。各煤矿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把瓦斯防治工作当成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重庆市能投集团公司要根据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充实监管人员,建立制度,落实责任,深入现场,掌握实情,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坚决遏制瓦斯事故。
(三)进一步做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各产煤区县、重庆市能投集团公司要认真落实渝办发〔2008〕104号文件提出的各项瓦斯抽采利用措施,努力完成分解下达的瓦斯抽采和利用指标。区县煤矿今年上半年抽采任务完成得不好,未完成计划进度的区县(自治县)煤炭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所辖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设抽采系统,并保证瓦斯抽采系统正常运行,进行有效抽采,确保我市今年的煤层瓦斯抽采量和利用量在2007年的基础上有进一步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