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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绿色照明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绿色照明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冀建城〔2008〕244号)


各市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园林局,扩权县(市)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改善城市照明景观,建立优质高效、经济舒适、安全可靠、生态环保的城市照明环境,省建设厅制定了《河北省城市绿色照明三年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北省城市绿色照明工程三年行动计划》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河北省城市绿色照明三年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的通知》要求,确保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取得成效,切实提高城市照明能效,改善城市照明质量,依据国家《“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结合全省城市照明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河北省城市绿色照明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城市绿色照明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以高效、节电、环保、安全为核心,以优化照明产业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重点,以精细化管理为保障,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完善行业政策和标准,强化精品意识,通过三年努力,使全省城市照明现状发生明显变化,综合效益显著提高,达到绿色、健康、美观、和谐的目标。
  二、主要目标
  (一)2008年目标
  1、所有设区城市完成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2、以2007年底用电量为基数,城市照明节电率达5%以上;
  3、灯具效率在80%以上的高效节能灯具应用率在75%以上,石家庄市达到80%以上;
  4、以石家庄、保定市为试点,开展城市照明集中控制管理系统工作;
  5、制定《河北省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维护技术操作规程》和《河北省城市景观照明技术标准》;
  6、发布2008年《河北省城市和建筑照明推荐使用产品目录》。
  (二)2009年目标
  1、县级市启动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2、以2008年底用电量为基数,城市照明节电率达7%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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