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情况,以及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情况。
6.尾矿库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落实情况。
7.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整治和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技术实施情况。
8.组织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冶金企业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
9.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措施落实情况。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督查的重点内容:
1.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的制定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2.金属非金属矿山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资料建设情况。
4.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5.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冶金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
6.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
7.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
8.中小型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实施贯彻情况。
9.关于加强高压油气田井控管理和防硫化氢中毒工作意见的落实情况。
10.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情况。
11.现场检查内容按照吉安监管协调字〔2008〕29号文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进行。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一)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
1.对各地督查的重点内容:
(1)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措施与效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情况。
(2)组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继续开展反“三违”活动,督促企业建立和落实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
(3)组织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4)落实《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备案制度。
(5)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变更和延期工作。
(6)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搬迁工作进展情况。
(7)开展重点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生产、经营情况的专项检查,完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