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安监管应急字[2008]85号)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有关企业: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08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2008年工作要点》,结合全省安全生产实际,制定了《2008年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各地、各企业要根据工作要点,结合本地、本企业实际,抓好落实。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五月八日
2008年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政府应急办2008年应急管理工作部署和要求,今年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紧紧围绕“隐患治理年”,按照《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十一五”规划》和《吉林省“十一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一、推进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
进一步完善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积极推进市、州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争取70%以上市、州组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不断完善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工作体系。
二、做好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
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到2008年底,高危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力争实现应急预案覆盖率100%,不能立即整改或正在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制定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预案管理工作,继续坚持预案的修订、评审、备案、演练制度,不能立即整改或正在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应急预案,按照监管职责和属地原则报有关部门和政府备案。今年要出台《吉林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范应急预案的管理。
三、搞好应急救援演练
进一步加强应急演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组织综合性演练,不断提高政府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各企业要经常开展演练,特别是高危行业和存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更要重视和加强应急演练,及时总结演练经验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今年省局将会同国家总局、省政府应急办和中储粮总公司重点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粮库应急救援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