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教育项目拖欠工程款工作维护高校稳定的紧急通知
(吉教规划字〔2007〕79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为进一步做好清理教育项目拖欠工程款工作,切实维护高校稳定,近日,教育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教育项目拖欠工程款工作维护高校稳定的紧急通知》(教发[2007]24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清理拖欠工程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做好清欠相关工作。
二、加强领导,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项目工程款清欠工作。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要抓紧时间,在今年年底前对本单位工程项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对检查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防止因此类问题引发其他不稳定因素和事端。
三、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建立预防拖欠长效机制。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强化校园校舍的规划编制,合理控制建设投资和规模,在此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研究建立防范教育项目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新的拖欠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