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工作。发布《郑州市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管理办法》和《郑州市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建立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工作机制。
4、启动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工作。一是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发布《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程指导意见》,研究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实行室内温度控制制度;二是开展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工作,开展改造项目的试点示范。
5、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完善我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方案,建立《郑州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研究制定《郑州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实施细则》和《郑州市建筑能耗调查与审计管理办法》,争取政府资金支持,完成10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10栋大型公共建筑和5所高等院校的能效公示,初步建立郑州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
6、加大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力度,优化用能结构。强制推行太阳能热水系统在新建建筑中的一体化应用,继续推进省部级和市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做好可再生能源技术集成创新、政策机制研究和产业发展培育等工作。
7、加强建筑节能产品的认证管理,具体落实节能产品备案管理程序;积极推广高效节能电器和节能照明灯具,发挥闭合式管理作用,新建建筑中应用高效节能电器和节能照明灯具的比例达到20%以上。
8、积极推动低能耗、绿色建筑试点示范,组织实施1-2个示范工程。
9、以节能型建筑体系为重点,加快建设科技和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建设步伐,鼓励发展砌块夹芯保温墙体体系、CL建筑体系、单一自保温材料建筑节能体系和《隔气悬索外挂外墙保温体系》等节能型建筑体系。
10、发挥县(市)、区特别是市内五区建设局节能与墙改的监管作用,建筑能耗统计要建立以县(市)、区建设局为主体的长效工作机制;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改造和各类示范工程的建设,县(市)、区建设局要纳入日常工作,按规定做好建筑节能市场准入把关和监督管理工作。
11、力争《郑州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上半年出台,使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1、以发展节能型新型墙体材料为重点,积极扶持新型墙材企业做大做强,实现新型墙材新增产能5亿块标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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