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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二、三级施工企业资质就位工作的通知

天津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二、三级施工企业资质就位工作的通知
(建城[2007]1161号)


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新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6]122号)、《建设部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工作规程》(建城[2006]182号)以及建设部《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就位的通知》(建城园函[2007]7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对我市二、三级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就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位的范围
  凡在本市工商注册成立,2006年7月1日以前业经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批准核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的园林绿化二、三级施工企业(含试行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均为本次就位工作的范围。
  二、申请与审批
  企业应严格按照建设部新的审批标准和申报程序认真做好申请工作。资质就位期间,每个企业只能申请一次。市建委将根据新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对申请就位企业的资质等级进行重新核定。
  三、资质就位的申报材料
  (一)企业须提供资质就位申请书一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申请表》2份,如有变更事项须提供《天津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事项变更表》1份,同时提供文字申请材料及变更所需要件。
  (二)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需有工商部门2006年年检结论)验资证明和企业章程;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6年度财务报表;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与经营手册;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参加社保的证明;
  5.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由人事部门或人事部门认可的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参加社保的证明;
  6.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中级以上技术工种岗位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参加社保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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