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级 2 支公共卫生应急机动队和 5 支医疗救援机动队在实施奥运会医疗卫生保障期间处于待命状态。
2、市级医疗救援机动队救护车必须携带外伤(包括枪伤和爆炸)、烧伤和中毒救治的常用器械和药品。
3、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卫生监督所的现场检测车必须配好设备和试剂待命。
4、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机动队做好生物恐怖的应对准备。 (二)应急物资储备
各地各单位做好相关的抢救、解毒、消杀药品、器械和防护用品的储备。
五、信息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相关信息、传染病疫情依据现有有关规定执行,与奥运有关事件信息报告要求如下:
(一)事件报告单位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等为责任报告单位。
(二)报告事件的界定
1、我市参加奥运火炬传递人员或所居住、活动场所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各类中毒事故和人员伤病事件。
2、我市发生的与奥运会外籍(地区)运动员、游客有关的传染病疫情、各类中毒事故和人员伤病事件。
(三)报告方式、时限与程序
1、责任报告单位在获得相关信息经初步核实后,应当在1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信息;
2、对重大、敏感的事件信息责任报告单位必须在常规报告的同时1小时内直接报告市卫生局应急办;
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相关信息的报告并经核实后应立即书面报告同级人民政府。
六、事件处置
(一)突发传染病疫情的现场处置
1、责任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急救中心;
2、定点医院:市传染病医院;
3、现场处置程序:
(1)积极组织救治病人,隔离传染源;
(2)追踪密切接触者,根据需要分别进行隔离、留验、医学观察和健康随访;
(3)根据疫情规模和危害程度,确定疫点、划分疫区;
(4)采取消杀灭等卫生处理方法,切断传播途径;
(5)根据疾病的特点,采取预防接种或预防服药,宣传教育等方法保护易感人群。
(二)中毒事故的现场处置
1、责任单位: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急救中心;
2、定点医院:市第一医院;
3、现场处置程序:
(1)紧急救治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