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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孕产期保健管理常规和宁波市儿童保健管理常规的通知

  7、高危新生儿接受保健管理后,症状体征消失,达到正常儿童发育标准者要及时结案,资料存档备查。若新生儿期满,高危因素仍未消除,应转为体弱儿进行管理。
  (二)婴儿期保健(出生至1周岁之前)
  1、定期健康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出生后第1、2、4、6、9、12月时各进行一次。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06年推荐的《0-6岁儿童身高体重评价标准》,按年龄的体重、按年龄的身高及按身高的体重三项指标全面评价,正确使用并指导家长使用《儿童生长发育图》监测生长趋势。
  2、每次健康检查应包括问诊、体格测量、体格检查、发育评价和宣教指导,并做好检查结果记录,输入电子监测系统。各年龄段儿童的检查侧重点应有所不同,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纠正或转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
  3、开展体弱儿童筛查,对活动性佝偻病、营养性缺铁性贫血、营养不良、运动发育落后及较严重影响小儿健康的慢性病和先天畸形等体弱儿童,按《宁波市体弱儿童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管理。并按《关于开展儿童常见营养性疾病监测工作的通知》(甬卫发〔2007〕21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婴儿先天性心脏病个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甬卫发〔2008〕74号)文件要求,做好儿童常见营养性疾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监测工作。
  4、初次检查详细询问婴儿出生时体重、身长、分娩方式、分娩情况(顺产或难产),有无窒息史及新生儿期患病情况,询问喂养、睡眠、大小便情况及黄疸消退时间等。每次健康检查时都要询问喂养方式、辅食添加、睡眠情况、动作发育情况(如在何月龄会微笑、发音、辨别母亲与陌生人、抬头、坐、翻身、站、走等),询问患过何种疾病及预防接种史等。
  5、每次健康检查应测量婴儿头围、身高、体重。
  6、体格检查重点为头部的外形、骨缝的闭合、前囟大小,若前囟已闭合,要注明闭合的月龄。乳齿数目、有无龋齿,外耳道有无分泌物等。胸部外形,要注意有无漏斗胸等胸廓畸形,若有要区别是佝偻病体征还是先天畸形。心、肺听诊,注意有无心音心律变化、心脏杂音,触摸肝脾大小。外生殖器,注意有无鞘膜积液、疝气、包茎和尿道下裂等。四肢肌张力、肢体活动情况,注意有无先天性髋关节发育异常、脑性瘫痪等症状与体征。神经系统发育情况,如观察儿童的视觉、听觉、发音及对人、物的反应,观察儿童抬头、坐、爬、站、走等姿势。
  7、生后6个月、9个月、1周岁时作血常规检测和发育行为筛查,异常情况可增加检测次数并及时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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