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入学问题。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为辅的办法,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条件,市本级落实专项补助经费500万元,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努力构建多元办学的格局,充分发挥民办学校与国有民办学校在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中的作用。
进一步做好“三残”儿童少年就学工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全省率先做到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同步发展。办好杭州聋人学校,初步实现办学水平与办学质量达到全国一流的目标。整合优化特殊教育资源,推广普通学校建立随班就读资源教室的经验,努力为“三残”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创造良好条件。开展特殊教育教学研究,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训,提升全市各类特殊教学办学水平。
三、推进名校集团化战略,优化教育资源,促进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协调发展
全面实施名校集团化战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名校集团化战略的意见》,强化名校(园)集团量与质的协调发展,推进办学体制、投入体制与人事制度创新。深化名校集团化办学内涵,继续开展对名校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的个案剖析。开展杭州市名校集团(互助共同体)考核评价工作,积极探索和研究名校集团化办学的督导评估机制。努力扩大覆盖面,继续在直属学校、各区、县(市)组建新的教育集团。六城区中小学名校集团化覆盖率达到58%以上,幼儿园名园集团化覆盖率达到22%以上。
全面推进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做好区域内城乡学校互助工作的规划和指导工作,抓好教育教学管理、课堂教学示范、教学专题研讨、教育资源共享、干部教师培训、学生交流学习、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农村小班化教育研究等互助内容的落实和考核。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扎实有效开展。全市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参与面达到80%以上。
提升农村中小学办学水平。继续实施教育帮扶工程,安排600万元支持淳安、建德、桐庐三县(市)基础教育发展。创新省特级教师支教模式,组织优秀教师赴农村地区开展支教活动。加强教育督导,全市90%以上的镇(乡)成为省级教育强镇(乡),40%以上镇(乡)成为学前教育达标镇(乡),其中16%以上镇(乡)成为先进镇(乡)。
加快学前教育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杭州市政府《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精神,加大投入,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和农村规范幼儿园建设,提升学前三年教育质量。加快学前教育低龄化发展,加强0-5岁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培训。加强幼儿园等级评定和师资队伍建设,整顿规范农村幼儿园,努力实现幼儿园“零无证”,提高办园水平。认真做好学前教育强县和达标县的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