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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3.努力实现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十五年基础教育。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7 %,全市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六城区达到85%以上),其中优质学前教育覆盖率达到30%以上(六城区达到50%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以及“三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均保持全省领先水平,义务教育段优质教育覆盖率达65%;全市实施小班化教育的学校小学达到42%以上,初中达到30%以上。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入各类高中比例达98%,其中全市优质高中招生数达到76%(六城区达90%)。协调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全市普职招生比保持在1:1左右。
  高等教育。不断扩大高等教育规模的基础上,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推进高等教育从大众化走向普及化。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积极与长三角地区开展教育交流与合作;实现在杭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达39.5万人以上,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1%以上。
  成人教育。积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加快社区教育发展,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完善社区教育四级网络建设,每个区、县(市)均建立社区学院,95%街道建立社区学校(分院);累计创建职工教育示范基地70个、省市示范性成校70所。完成农民素质与预备劳动力培训任务。
  二、积极关注民生,保障家庭困难等群体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大力推进教育公平
  积极构建学生资助体系。在全市城乡已实行义务教育免收杂费的基础上,逐步实行义务教育免收课本费、作业本费。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资助券实施办法,扩大受助覆盖面,提高受助标准;实施包括助学金制度、奖学金制度、特殊专业免除学费制度、工学结合制度、社会资助制度等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制度;建立起以励志奖学助学、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主体的高等教育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形成形式多样、功能完善、机制健全、多元混合的教育资助体系,实现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以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全覆盖。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高度重视和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规划到位。全面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不断提高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水平,完善“以县为主”“各级政府共同负担”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办学责任,做到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逐年提高,杜绝义务教育段免收各种费用后中小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实际水平不升反降的现象发生。同时,落实政府责任,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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