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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分(A级)
| 10分(B级)
| 20分(C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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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并发症
| 先兆流产
| | 先兆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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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位不正
| ≥32周臀位★
| ≥32周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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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兆早产
| ≥34周
| <3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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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膜早破
| 34-37周
| <3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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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过期妊娠
| ≥41周
| ≥42周,或胎盘功能低下
| |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 妊娠期高血压
| 轻度子痫前期
| 重度子痫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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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水肿++以上
|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 子痫
HELLP综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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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出血
| | ≥28周边缘性及部分性前置胎盘
不明原因阴道流血
| 中央性前置胎盘、胎盘早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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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水量异常
| | 羊水过多,羊水过少
| |
双胎巨大儿
| | 双胎,宫高>第90百分位(结合B超)
| 3胎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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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宫内生长受限
| | 宫高≤第10百分位(结合B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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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动
| 胎动<20次/12小时或<50%
| 胎动<10次/12小时
| 胎动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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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血型不合
| | ABO血型不合
| RH血型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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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心
| | 胎心率基线<120次/分或>160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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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窘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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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社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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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早期接触农药、放射线等化学、物理因素、孕早期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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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中受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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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有两种以上高危因素时总高危评分由各单项相加累计,但其高危级别则以单项中最高者记录。例1:身高145cm(A级)、Hb7克(A级)评分为5+5=10分,总评10分A级;例2:人流2次史(A级)、此次妊娠宫高小于第10百分位(B级),评分5+10=15分,总评分15分B级;例3:高龄初产(A级)、子宫肌瘤剜除史(B级),先天性心脏病紫绀型(C级),评分5+10+20=35分,总评分为35分C级。
2、评分为A级(除外特殊标记★)的高危孕妇,由乡镇、街道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管理。
3、评分为A级带有特殊标记以及评分为B、C级(除外特殊标记★)的高危孕妇由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管理。
4、评分为C级带有特殊标记以及其它合并有复杂、疑难高危因素的孕妇由市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管理。
5、每级评定中,累计分值越高,危险程度越大。
6、传染病、性病、艾滋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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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杭州市孕产妇应急医疗救治预案
(试行)
一、 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在应急救治孕产妇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健全孕产妇医疗救治应急机制,依法、科学、规范、有序、高效地抢救孕产妇。
(二)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突然发生的孕产妇需要紧急医疗救治的事件,包括在省属医疗机构内发生的。
(四)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全社会对孕产妇死亡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等的应急准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发生的孕产妇死亡事件的情况进行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