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加强2008年学生高考期间医疗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杭卫发〔2008〕137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有关医院:
全国高考将于6月7日至8日举行,我市各高考点已基本确定(见附件)。为给广大考生创造良好的环境,确保高考期间各考点的卫生安全,现就高考期间的卫生监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相关的医疗卫生安全工作
确保考生的卫生安全是卫生行政部门责无旁贷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做好高考相关的医疗卫生工作。各辖区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按照辖区考点的分布,掌握师生供餐、供水情况,要针对高考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特点和任务,积极采取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责任。
二、突出重点,做好高考前的医疗卫生工作
当前是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好发季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立足防范,落实重点工作,加强对高考相关的医疗卫生管理。
1、组织卫生监督力量,加强对学校学生集体供餐、校内食品小卖部和饮用水的监督管理,消除隐患,严防集体食物中毒。,
2、由各辖区组织落实各考点周边地区食品经营单位和宾馆、饭店的卫生监督,取缔无证食品摊点,规范经营行为。
3、落实好各考点周围医疗单位的应急服务。畅通考生绿色通道,为高考期间学生应急就诊提供优质、便利的医疗服务。
4、做好高考学校疾病预防和控制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加大疫情监测工作力度。成立应急机动队,并做好技术、物资储备。市疾控中心防生化应急小分队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防止恐怖事件的发生。
三、强化监督管理,落实高考期间的卫生监管责任
高考期间,各辖区卫生行政部门要以考点为单位,落实管理责任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各考点卫生的督导检查,对可能提供给师生食用的各类食品和饮料要做好产品的监管,指导学校加强卫生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每一考点至少有两名卫生监督员,每天实施巡回卫生监督。重点对考点周边地区的餐饮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巡回监督管理,查处超范围经营和无证食品经营等各种违反卫生法规的行为;制止或取缔考点外各种形式的擅自设摊设点、广告义卖、展卖等各种违法行为。各考点卫生管理责任人要掌握考点内外卫生管理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工作,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