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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府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五、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全体会议。确因工作需要,经成员单位提议,可适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联席会议的议题包括: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洗钱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全省反洗钱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讨论需要落实的政策规定及有关重点工作;交流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就有关工作进行协商,并提出落实意见。对反洗钱工作的重大问题,经联席会议研究后,报省政府审定。

  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按部门职能,分工负责落实。

  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甘肃省政府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 泽巴足 副省长

  召 集 人 张勤和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金融办主任

       杨明基 人行兰州中心支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分局局长

  成  员 马江河 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王 俊 省高级法院副院长

       南明法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宗锋 省公安厅副厅长

       刘景源 省安全厅副巡视员

       王栋玉 省纪委常委

       沙仲才 省民政厅副厅长

       张克年 省司法厅副厅长

       李 堋 省财政厅副厅长

       郭明卿 省建设厅副厅长

       王代喜 省商务厅副厅长

       张冀平 兰州海关副关长

       梁云才 省国税局副局长

       邢 军 省地税局总经济师

       陈其寿 省工商局副局长

       康 坚 省广电局副局长

       曾施霖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何 伟 甘肃银监局纪委书记

       陈士轰 甘肃证监局副局长
     
       王 勉 甘肃保监局局长助理

       张志峰 人行兰州中心支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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