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全体会议。确因工作需要,经成员单位提议,可适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联席会议的议题包括: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洗钱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全省反洗钱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讨论需要落实的政策规定及有关重点工作;交流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就有关工作进行协商,并提出落实意见。对反洗钱工作的重大问题,经联席会议研究后,报省政府审定。
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按部门职能,分工负责落实。
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甘肃省政府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 泽巴足 副省长
召 集 人 张勤和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金融办主任
杨明基 人行兰州中心支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分局局长
成 员 马江河 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王 俊 省高级法院副院长
南明法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宗锋 省公安厅副厅长
刘景源 省安全厅副巡视员
王栋玉 省纪委常委
沙仲才 省民政厅副厅长
张克年 省司法厅副厅长
李 堋 省财政厅副厅长
郭明卿 省建设厅副厅长
王代喜 省商务厅副厅长
张冀平 兰州海关副关长
梁云才 省国税局副局长
邢 军 省地税局总经济师
陈其寿 省工商局副局长
康 坚 省广电局副局长
曾施霖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何 伟 甘肃银监局纪委书记
陈士轰 甘肃证监局副局长
王 勉 甘肃保监局局长助理
张志峰 人行兰州中心支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