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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

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
(陕发[2007]19号)


  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基本形成了个体、私营经济等多种经济形式共生并存的发展格局,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城乡就业的重要载体,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但总体看,我省非公有制经济数量不多、规模不大、布局不合理、知名企业和知名品牌少,是全省经济整体动力不足、机制不活、发展不快的症结,是就业压力大、群众收入低的重要原因。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继续“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公平准入,改善融资条件,破除体制障碍,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这为我们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动力。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方针政策,抢抓机遇,加大力度,推进体制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促进全民创业,培育一批非公有制骨干企业,使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数量、规模、结构、效益上实现新的突破,到2012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超过50%,为建设西部强省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进一步推进公平准入,扩大非公有资本投资领域

  (一)切实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和政策未禁止的一切行业和领域,放宽股权比例限制等条件,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国有企业实行同等待遇。彻底清理现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规定,修订完善鼓励、引导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鼓励支持非公有资本按有关规定参与电力、电信、民航、公路、铁路等垄断行业中的自然垄断业务,参与军工科研和军民两用高技术开发及其产业化。非公有制企业可以按有关规定平等取得矿产资源的地质勘查资格证、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用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方式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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