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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任务,全面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务的职责,创新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行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设施建设,大力提高检测技术水平,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人民群众健康素质的提高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作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必须把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相适应,与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是坚持科学监管。必须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完善技术支撑体系,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创新监管制度,建立在全国统一构架下适应省情的监管新机制。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必须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继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地方法规,严格执法,规范监管行为,把依法行政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有机结合。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必须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各领域、各个环节的作用,统筹食品和药品的安全监管,统筹城市和农村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统筹食品检测机构整合和建设,统筹药用资源的保护和开发,统筹规范监管和促进发展。
  五是坚持加强基层。必须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基层和基础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强化州(市)、县(市、区)的技术能力和行政能力建设,促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基层建设和基础工作明显加强。
  三、发展目标
  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立适应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需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结构合理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法律法规体系、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食品药品监管现代化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全省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中心和信息监测体系、信用体系、风险预警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理机制,食品安全信息监测覆盖面达到90%;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鲜活农产品的抽检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5%;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食品动态监控面达到95%;生猪定点屠宰场(厂)100%建立检验检疫制度,对检出的病害猪肉100%进行无害化处理;县城以上城市批发市场零售、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场(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率达到100%;食品召回覆盖面达到80%;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覆盖面达到90%,实现对食品安全状况的宏观把握和有效监管,提高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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